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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传略 姚 波,华侨大学教授,建筑学院美术教研室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水彩画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美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民盟美术院副院长;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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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波——“抽象艺术”的悖谬

 

发布时间:2018-08-13      新闻来源:网络      原创:姚波

 


 


 

姚波,华侨大学教授,建筑学院美术教研室主任。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水彩画会常务理事;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美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厦门市民盟美术院副院长;

泉州画院特聘画家。

 

“抽象艺术”的悖谬

 

把艺术分为“具象的”和“抽象的”大约是西方现代主义期间的事,康定斯基“抽象绘画”的创始及其内涵与实践延展,迫使艺术不得不从表现形态上分为了这两大阵营。然而,在笔者看来,自人类有了绘画以来,就存在着两类绘画:“状物的”和“非状物的”(笔者也称其为:“他象的”和“自象的”)。状物的绘画是指那些在表现上有模仿自然物象、景象之倾向的绘画;非状物的绘画则反之。

 

非状物绘画在较早的时期,其较为规则的称之为几何图案、纹样,那些不规则的这笼统称之为符号和涂鸦。是故,“状物的”和“非状物的”绘画二者在称谓的内涵上并无明确的对立性。但自“抽象绘画”以后,非状物绘画就获得了一顶“抽象”的桂冠,从而从表现内涵稀薄的(装饰性)图画,颇为诡谲地一跃变为极具哲蕴的,表现直达本质、直通心灵的,与状物绘画在观念上明确对立的绘画。这一跃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未亡之诗·余晖》| 56x77cm | 2017

 


《未亡之诗·徽韵》| 56x77cm | 2017

 

撇开阴谋论给“抽象艺术”蒙上的意识形态色彩不论,单就“抽象是思维活动的一种特性,即在思维中抽取事物的本质属性,撇开非本质属性”的本意而言,“抽象艺术”在其概念和实体上均是一个悖论:既然是抽象的,就处于思维状态而无法感知;既然是具体可感的物化了的艺术作品,又绝不可能抽象地存在——将一种具体实在偷换为无从感知的抽象形态——其中的悖谬性昭昭然矣!

 


《未亡之诗·晚风》| 77x110cm | 2017

 


《未亡之诗·夏野》| 54.2x77.2cm | 2017

 

艺术都是经历了人的视觉思维抽象后的结果——把想画的景物从自然中截取下来的思考是一种抽象;将思考落实为画面是一种抽象;将物象转换为视觉语言(点线面、明暗、体块、色彩、空间……)进行思考和表现是一种抽象;将表现化为个性化的线条和笔触的图形、图案又要经历一番抽象。所以笔者认为,艺术最终应当是一种由抽象思考走向具体自象表现的过程。

 

换言之,抽象的生命取决于它能否落实为具体事物,这是由“抽象是思维活动的一种特性”所决定的。故而在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涉及物象再现(包括所谓具象、意象)的绘画,才会与“抽象”这件事发生关系而成为被不同程度抽象了的产物(譬如毕加索著名的作品《牛的系列变体》),唯独“抽象艺术”在其绘画实践上反而与思维的抽象活动毫无关联(它根本没有被抽象的对象)且处于对自呈“自象”的纯粹感性审美观照中。

 


《闽南记忆·雨境》| 76.7x109.5cm | 2016

 


《闽南记忆·集美》| 55.7x77.1cm | 2016

 

“自象”何如?自象是指任何艺术表现所构成的自我气象或自由之象,此乃艺术表现所追求的终极之象。它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指在状物类的绘画中,自象并非物象及其场景,而是画家借由对物象及其场景的描绘所传达出的作品个性品貌、意境及其绘画性旨趣(包括作品的构成特征、笔触特征、形色特征、质感特征、格调特征、情绪特征等)的视觉呈现,是它决定着状物描绘的可读性和美学高度。换言之,描绘同一件事物在不同画家的手下,一定会由于各自个性化的表现手法传递出不同的乃至大相径庭的视觉心理感受——这就是自象,是艺术作品的生命所在;被描绘的事物不过是其“托词”“载体”而已。第二层意思是指在非状物类的绘画(亦即所谓“抽象绘画”)中,绘画表现抛弃模仿描绘的中介,而直接以具体而单纯的形色要素或绘画原材料自由构成画面自象——依然如状物绘画一样要呈现作品实体、呈现特定感性形式、表现某种情境、展现某种形式趣味——从而更接近纯粹元素组织或构成的自象表现。(“自象”在以往的理论表述中可对应于诸如形象、意象、味象、心象、意境、抽象等均显玄奥称谓,而“自象”则可直白于诸“象”之实而呈现其质朴性)

 


《闽南记忆·崖》| 56x77cm | 2016

 


《闽南记忆·心荫幽眇》| 77.6x53.6cm | 2014

 

“抽象绘画”的原始动机是想证明,绘画和音乐一样,可以不依赖状物的感知中介,单凭纯粹的视觉要素(如线条、形状、明暗、色彩、体积、质感、空间等)的非状物的自由构成,也可以表现人的丰富的情感。但在这里,康定斯基及其追随者们几乎集体无意识地屏蔽了绘画的“瞬间静默性”这一与音乐在表现上的重大差异;更是忽略了视觉形式天赋的经验性与音乐形式本然的先验性之间的本质差异)。

 

所以笔者必须郑重指出:非状物描绘绝不等于抽象,就如同音乐也并不抽象一样,它们都是必须占有特定时空,运用特定媒材,拥有特定形式的具体的感性存在。诚如,任何旋律、曲调皆可被模仿、哼唱,毫无抽象可言一样;亦诚如,云彩即是云彩的自象,但当人们从云团中看出奔马的形象时,云彩就表现了奔马。可见云彩和奔马都是具体的形式,毫不抽象。不能因为在云彩中看不出什么东西就说云彩是抽象的,而只能表明云彩在表现为“奔马”之前是并不具有任何表现性的自象呈现;而在“奔马”显现之后,云彩就转化为表现“奔马”的媒材而获得了表现性,同时也使得“奔马”拥有了云的质感韵味(自象)。

 

这与达·芬奇在墙壁上的痕迹中依稀看到“战云笼罩的场景”是一个道理,蕴含着某种与审美相关的移情作用:媒材描绘着事物,同时又藉事物的描绘传达着自身的物理-视觉-心理之审美特性。为了这种审美移情得到更为纯粹直观的表现,画家几乎是神经质般的将其强烈的审美冲动付诸于笔端并彰显于情绪化的构图、笔触、线条、变形、色彩等这些具体而微不可抽象显现的自象表现中——这就是所有绘画乃至艺术的真相!

 


《游吟的霾·灰色穿越》| 54x77.2cm | 2015

 


《游吟的霾·迭宇》| 76.9x51.9cm | 2018

 

由此可释,“抽象艺术”在世界范围内景况的长期低迷,并非因其曲高而和寡,正相反,完全是拜其自象本身抽掉了现实世界的(物象)语义依托以至于意涵空洞而丧失了可读性之宿命所赐。媒材之为媒材的本质在于其被表现为其他事物并转而被其他事物所表现;自象呈现要获得表现性常必得借助于对经验性事物的表达,那怕这种表达仅仅是一种情绪或一种情调氛围(正如“抽象艺术”的种种表现)。

 


《游吟的霾·方盒子》| 52x77.2cm | 2016

 


《都市行草·折射》| 53.2x77.1cm | 2018

 

从美术史上看,绘画走向所谓纯粹,其意义在于学术性的抽象思考和研究,“抽象艺术”与其说是艺术,毋宁说是视觉研究的图像学意义上的“科研”产品。真正的艺术表现最终还都必须落实为自象与物象、视觉经验的互动表现。譬如伦布朗的油画形象与其厚涂的颜料的金属质感表现;达·芬奇与米开朗琪罗的素描形象与其特定画纸纹理上令人愉悦的线条组织;凡高油画的激情四射与其极端个性化的笔触和画面肌理;蒙德里安貌似严谨的棋盘格所展现出的极度刻板的理性感;格哈德·里希特长板刮色绘画所传递出的高速恍惚与闪烁不定的情绪趣味;齐白石的虾与其独特宣纸上的水墨韵味和笔墨技巧……他们都将具体的物象、景象或现实体验、感受与自象性的语言处理密切的结合在一起,使物象表现中蕴含自象的气韵和绘画意趣,反过来又使自象的绘画性表现生动地转译为对经验、情绪、物象的绘画诠释,从而让自象和物象互为艺术表现的形式-内容支撑。

 


《都市行草·彩夜》| 54.2x77.2cm | 2017

 


《都市行草·华灯》| 52x77cm | 2015

 

绘画作品都必须关注两件事,即题材的具体形象及其所暗示出来的材料韵味与题材中的抽象的形式关系,关注的过程其实就是情感投射下的审美判断过程。在状物绘画中,题材的形象往往会对绘画的实质表现,产生严重遮蔽,并使绘画的自由度受到极大限制,这也是“抽象艺术”要极力摆脱状物绘画的主要动因之一。但我们不能因为它是用抽象出来的视觉要素自由构成的绘画,就说它是“抽象艺术”,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万有引力定律是抽象的法则,就把自由落体运动说成是抽象的表现一样。感性的事物作为现象实在,是永远不可能抽象存在且与抽象势不两立的。而将非感性的“抽象”之冠偷偷扣在了纯然感性的非状物绘画头上,是一个不动声色的偷换概念,而这正是非状物绘画从表现内涵稀薄向表现“富于哲蕴、直达本质、直通心灵”的一跃之间所完成的隐晦动作。

 


《都市行草·竞筑1| 56.3x77.7cm | 2017

 


《都市行草·间隙》| 56x77cm | 2017

 

诚然,“抽象艺术”的称谓早已约定俗成,然其内涵的悖谬及其实质“自象”,却是应当被揭示出来,以祛其玄,以正其名,以适其冠。在日本美学家、学者竹内敏雄主编的《美学百科辞典》的“抽象”词条中,对“抽象绘画”有这样一段评价:“一个纯粹独立的景象作为画面固有的东西不离开画面,它在色调的自律构成中呈现出来。这不是对象的景象的再现,而是作为自身表现出来。”这里的“自身”不就是自象吗!总而言之,你不表现自然,你就得表现自身,在感性呈现的问题上是没有抽象可言的。

 

2018.8.10于厦门星海湾

 


《都市行草·鸟瞰》| 52.2x77cm | 2017

 


《都市行草·物欲》| 53.5x77cm | 2018

 


《都市行草·刮白》| 52x77cm | 2018

 


《都市行草·绿带》| 77x52cm | 2018

 

展事

 

2018:《都市行草•向海》2018首届世界水彩画大赛

《艕舶滋息》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今日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邀请展》[优秀奖]

《规划-山水疾速穿越》首届中国(深圳)国际水彩画双年展[入会资格作品]

《都市行草•向海》2018“水彩界迎新展[二等奖]

 

2017:《都市行草•凝筑的华彩》梦想与激情——民盟中央美术院全国美术作品展

《惑•彩夜》第一届大卫国际水彩大奖赛

《海西行草•蓝色脉动》第十一届全国水彩•粉画展[入会资格作品]

2016:《城市行草•蓝光》《城市行草•文化中心》2016威尼斯建筑双年展·中国高等院校建筑

学科教师优秀美术作品文献展

 

2015:《即景2》第三届中国高校水彩名家学术邀请展暨高峰论坛[莞城美术馆收藏]

2014:《凋荣对•闽南脉象》首届全国水粉画大展[优秀作品奖/石家庄美术馆收藏]

《微涟熙春图》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恍兮忽兮-晚雾》等五幅/交融万象——五省一市水彩名家邀请展[莞城美术馆收藏]

2013:《恍兮忽兮-飓风》2013-2014深圳国际水彩画双年展[荣誉提名奖]

《艕舶滋息》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2012:《步行街•相》第十届全国水彩•粉画展[广西水彩美术馆收藏]

2011:《风云天马山》第二届全国小幅水彩画展

2010:《矛盾空间2:古城异筑》第九届全国水彩粉画展

2009:《铁臂拓新宇》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2004:《建设者札记》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优秀奖/中国美术馆收藏]

 

2003:《渔歌唱晚》首届全国小幅水彩画展

《闽南小镇》第二届中国美术金彩奖作品展览[中国美术家协会收藏]

2002:《徽居系列之一》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六次新人新作展

2000:《古壁光瀑》第五届全国水彩•粉画展

《古壁光瀑》新世纪福建省水彩画大展[银奖]

1997:《厦门老街》首届中国青年水彩画大展[炎黄艺术馆收藏]

 

出版

 

2018:专著《物象·自象观---建筑风景写生技法》广西美术出版社

2014:专集《游思寂寥·姚波作品集》福建美术出版社

2012:合集《二维之观•国立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美术教研室画集》主编/福建美术出版社

2006:专著《观察与表现---景物建筑写生指要》福建科技出版社

2002:专集《当代水彩画家•姚波》福建美术出版社

2001:专著《姚波宽锋铅笔画析览》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专著《建筑风景铅笔画法》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1996:专著《屋宇风景铅笔写生技法》菲律宾华文教育研究中心